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建设方合法权益,中型项目及以上,在拟定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时,设计(勘察)单位,因勘察或设计失误、缺陷导致相关工程变更累计增项金额超出合同总价10%(含)至30%,应扣减责任单位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违反国家建筑管理有关法律规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和重大事故,对()、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实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基建委成员由()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基建办承担基建项目的()。
省联社()和(),由基建办初审,分管基建部门领导审核后,按照省联社“决策主体权责”流程提请会议决定。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建设单位提交()及完整的(),报建设单位确认。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行社高级管理层、基建委和相关部门,应对照省联社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职,按“决策主体权责”流程审批,做好基建项目申报审批(审核、备案),严格执行省联社批复,严禁擅自超计划和指标实施建设项目。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乡镇网点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00㎡,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行社重大项目,经行社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同意报审计中心审核,通过后报省联社审批。省联社由基建办牵头组织初审,通过后提请主任办公会研究审批。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质量管理需与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相一致,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对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重大项目,可进行最终竣工验收。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基建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3〕92号),现场代表由职能部门分管基建工作的总经理(主任)或副总经理(副主任)担任,也可由熟悉基建业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责任心强、现场管理经验丰富、廉洁正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其他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