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体灰缝厚度校正。( )【GB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3】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除重新砌筑。( )【GB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7】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GB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9】
配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 )【GB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0.8】
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5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GB50924-201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5.3.4】
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JGJ/T223-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5.3.4】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3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0.5】
采用外加剂法配制的砌筑砂浆,当设计无要求,且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砂浆强度等级应较常温施工提高一级。(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0.12】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21】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小于3确定。(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22】
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4.1.2】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砌体灰缝中钢筋外露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4.3.3】
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6.4.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在墙体中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处。( )【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6.5.1】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