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违反劳动纪律、失职、渎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人身事故报告中,各统计单位应按一次事故填报所有人身伤亡,分别写出事故报告,由本单位管理部门综合后写出报告。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事故整改评估按照“实事求是、系统评估、注重实效”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书(或事故报告),核查评估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县供电公司级单位发生七级以上中断安全记录的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时,同时中断管理该单位的地市供电公司级单位的安全记录。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上报上个季度下属所有地市供电公司级单位的年内安全记录、连续安全记录和安全周期个数。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发电机组(含调相机组)非计划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48小时以上定级为七级设备事件。
某公司500千伏线路遭遇短时超强大风(风力超过线路设计标准),跳线在强风作用下移向塔身,导致跳线与杆塔间隙不足放电跳闸。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该事件应定级为五级设备事件。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公司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四类,等级分为一至八级共八级事件,其中一至四级事件对应国家相关法规定义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本规程用于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有关事故的责任和等级认定、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可以作为处理和判定行政、民事及法律责任的依据。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城市供电用户总数是指城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电网供电用户,包括公司系统各单位和社会其他单位供电的所有用户。停电用户数和供电用户总数统计口径相同。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全厂(场)对外停电是指:发电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若电网经发电厂母线转送的负荷没有停止,则不可视为全厂(场)对外停电。
2020年4月1日,王某被供电公司派出到某用户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此事件不应统计为人身事故。
某条110kV线路跳闸,造成局部110kV电压等级电网与主网解列运行,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该起事件定级为五级电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