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下部,且该部分建筑高度不宜大于 32m,不应大于 54m。( )
保护对象为1000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布置。(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 )
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2.2m。( )
避难层(间)外窗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
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
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能始终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
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
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
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
除顶棚外,高层民用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它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
除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居住区外,均应设室外消火栓。( )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
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