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营销现场作业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营销现场作业安全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严肃作业人员管控,加强人员资质审核,按要求持证上岗。
营销服务人员可操作客户设备。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营销现场作业人员对《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应每两年考试一次。
作业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按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
承、发包工程,工作票应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当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
对同一天、相同安全措施的多个低压营销作业现场的工作,可使用一张低压工作票。
对于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在四级风险及以上的营销现场作业,应执行关键风险点管控。
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