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使用涂改、超过有效期或借用他人的添(登)乘证的必须查扣其添(登)乘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添(登)乘证只限本人在规定区段、期限内使用,不准涂改或转借他人,过期无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座服务提质工作实施方案》(上铁办客〔2021〕29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商务座应配置专职服务人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规定,办理客运业务的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除外)未完全停靠站台,如确认已开部分车门,站、车应密切配合,停止旅客乘降及行邮作业,列车乘务员关好并看护车门,经列车长确认全列已关闭车门并看守后,由列车长通知客运值班员,由客运值班员报告车站值班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规定,办理客运业务的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除外)未完全停靠站台,如确认全列未开车门(列车长下车门除外),列车长上车关好车门后通知客运值班员,由客运值班员报告车站值班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等规定,在普速区段,动车组办理客运业务,始发、中途、终到(折算)站客运联控作业流程、用语与高速区段一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办客〔2024〕29号)规定:站车处理证件类遗失物品过程中,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证件类遗失物品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仅用于帮助旅客找回证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办客〔2024〕29号)规定:鲜活、有严重异味、妨碍公共卫生或较为贵重的物品不予以转运,由失主或其委托人到车站认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办客〔2024〕29号)规定:列车向车站移交遗失物品(包括鲜活、容易变质和腐败的物品或食品等)时,车站可以拒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被投诉单位与旅客之间达成一致意见,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可视为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42号)规定:旅客列车在到达给水作业站前个别车厢发生无水时,列车长应提前通知给水作业站,说明车厢号,给水作业站应做好重点补水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42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客流较大时,可适当增加给水的频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给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42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单程运行时间在14小时以上的,途中(运行7小时前后)安排1次全列补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操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上铁办客〔2022〕52号)规定:禁止使用音视频记录仪拍摄与工作无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