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 )
人员变动情况应记录在电力通信工作票备注栏中。( )
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可不办理新的电力通信工作票。( )
电力通信工作票有污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办理新的电力通信工作票。( )
电力通信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 )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作业人员技术水平、熟悉相关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通信安规,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检修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备案。( )
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通信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工作能力,并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检修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备案。( )
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通信安规,并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 )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当面许可、约时许可、电话许可。( )
填用电力通信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确认电力通信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开始工作。( )
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安全措施等)应记录在电力通信工作票上。( )
工作结束。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成员应清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数据、临时账号等内容,确认电力通信系统运行正常,清扫、整理现场,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 )
电力通信工作票终结。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交待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会同工作许可人进行运行方式检查、状态确认和功能检查,各项检查均正常方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
需其他调度机构或运行单位配合布置安全措施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与配合检修的调度机构或运行单位值班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
在电力通信系统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验证和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