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分公司网络部需针对全量站点的用电量计量实行精细化管理,明确用电量计量的管理及执行要求。( )
新建站点原则上在供电公司公用市电红线内的,可采用转供电。( )
各级网络维护单位要确保综资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在站点设备入网、变更、退网时,应与综资系统同步关联,综资系统站点生命周期状态为退网的,不允许通过网络成本管理系统缴纳退网之后的费用,并尽快完成退网之前在网期间的电费结算( )
在规划新建自有及铁塔基站(不含分布式接入系统、WLAN、家宽等)时,一律实施直供电方式接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采用转供电方式接入的,需地市网络部进行批准。( )
省公司共享服务中心是站点租赁费的业务执行部门,各级网络维护生产单位是全省站点租赁费集中稽核的执行部门。( )
资源为“退网”状态的,须提供退网时间、退网原因,地市网络部审批通过的需建立报账点的说明及建立报账点后支付费用情况的说明。资源为“工程”状态6个月以上,须提供明确机房启用时间的情况说明。( )
报账点资源关联错误修正,须上传地市网络部审批的情况说明,明确前期关联资源的缴费情况,修正后资源的缴费情况,核实是否涉及费用差异等。( )
各地市应建立全量合同台账,每季度与综资系统进行比对,重点是一次性支付两年(含两年)以上租金的站点。( )
主设备额定功率为零站点缴费,须提供地市网络部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明确主设备额定功率为零原因及地市分公司上会决策材料,确定是否继续租用。( )
集团网络成本管理系统塔类移动侧起租表“设置折扣稽核白名单”按钮,支持对最新账期起租单进行添加折扣稽核白名单、移出折扣稽核白名单操作。( )
同一订单2个产品单元数均为0,但服务费大于0,需提供情况说明或追溯情况。( )
地市分公司根据系统输出异常清单,核对实际资源变动情况,并对移动侧问题进行整改(地市铁塔方负责进行铁塔侧起租表问题整改),整改问题经省公司审批通过后重新纳入批量起租表。( )
发电工单编码不能重复;发电序列号不能为空;发电开始时间不应早于告警时间;发电结束时间最晚不能超过市电恢复30分钟。( )
报账站点退网、工程、主设备功率为0、0流量、站点搬迁前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等特殊情况,需提供地市公司证明材料,经省公司稽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报账汇总推送环节。( )
在保证维护质量、网络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各省公司可根据传输线路的运行环境、重要程度及光缆线路性能情况增加日常巡线和检修维护工作的内容和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