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三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 )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废弃的烟叶.烟末。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的烟叶.烟末,应当予以销毁。( )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加工服务。( )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
买卖.出租烟草专卖零售零售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局处以1000 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
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处以1000 元以下的罚款。( )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时,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理由,且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证件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规定。(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所称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以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以自然日计算。( )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烟草专卖局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压缩审批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