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设备和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
夜间、节假日、公休日期间,正在运行的装置、罐区及公用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如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等级相应提高一级。( )
动火作业升级由一级动火作业审批部门在二级动火作业票上进行审批即可,无需重新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
如遇全面停工检修期间,动火作业则不需升级。( )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由属地单位监护人持续动态检测,每2小时记录1次。( )
特级动火作业首次分析应联系化验中心进行检测分析,分析报告数据由属地单位监护人录入作业票检测数据,分析报告单装订在特级动火作业票第一栏。( )
一级动火作业在夜间和节假日期间升级作业的检测分析,由属地单位指派有资格的分析人员进行,如判断作业环境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的通知化验中心进行检测分析。( )
班组长验票,对动火作业安全风险削减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填写作业票确认时间应迟于或同于作业实施初始时间。( )
特殊、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由作业单位和申请单位双方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二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申请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流动监护。
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
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关阀门与外界隔离。
化学事故发生时,进入警戒区人员要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应向上风向转移,在疏散和撤离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停留,要查清是否有人在污染区和着火区。(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