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处分。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处分。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分。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