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从业人员应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中,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单位在全省范围通报。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指出,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论是否停产停工,在每年春节后第一个上班日必须集中上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
《关于组织做好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的通知》要求,对没有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导致事故重复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型号,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规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应当成立包括工艺、设备、安全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制定带班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公布带班计划并接受从业人员监督。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个化工园区要建设至少2处符合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企业全员“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为抓手,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重点危险作业相关人员专项培训覆盖率100%。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人人接受培训,确保“不经过专业培训不上岗、不掌握火场自救知识不上岗”,相关转业退伍队员可酌情上岗参与作战。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各自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
进行危险性作业前,按照相应的管理标准规定,制定和落实作业方案,办理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
未制定落实作业方案、未审批特种作业票证、无人监护的条件下可进行特殊作业和高风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