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冠字号码信息存储在本行现金清分中心或社会清分机构的,应在现金从清分中心或清分机构调出后至少保存3个月,并确保数据的安全。()
银行业金融机构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已清分完整券投放到他行后,长短款、假币等差错责任由实施清分操作的一方承担。()
银行业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对收入现金进行手工挑剔、鉴伪后付出的行为是办理业务的必要步骤,具有小额、分散的性质,属于手工清分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对收入现金进行手工挑剔、鉴伪后付出的行为是办理业务的必要步骤,属于手工清分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发现并确认假币后,应由经办人按规定填写《假币代保管登记簿》。()
银行业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发现的假币实物由清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应以城市繁华商贸区为重点宣传区域。()
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再查询申请表和查询结果通知书的保存期为3年。()
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具备记录存储冠字号码功能的存取款一体机存储、记录的纸币冠字号码,在没有实现数据导出之前应能做到在本机直接检索。()
银行业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发现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或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
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涉假冠字号码的查询,对于查询人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备的查询申请,应当面告知查询人补齐相关材料,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查询申请。()
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从本行现金清分中心领取的纸币钱捆,在现金清分中心已记录冠字号码的,可不再重复记录。()
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他行或社会清分机构清分后调入,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必须由本行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保证冠字号码可追溯查询。()
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中心存留的不盖章假币,应严格按照账实分开、定期核对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假币账实相符。()
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中心假币实物的保管人员与《假币代保管登记簿》保管人员可以互相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