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员根据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按照工作时设备状态要求实施安全措施。根据工作票的要求投切相关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
作业前应召开现场工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班组所有人员或工作分组负责人、工作分组负责人(监护人)对小组人员进行安全交代。
若专责监护人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现、原专责监护人对工作进行交接,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在可能存在有交叉、间歇带电的设备上作业,或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进行多专业协同作业时,专责监护人应专职监护,不得参与作业。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全体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复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才可工作。
使用同一张厂站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交代不同工作地点的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
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不需签发的工作票由原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原工作负责人应将变更情况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工作负责人交接时应暂停现场作业。
工作需要延期时,应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批准期限前1h(特殊情况除外),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一份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紧急抢修工作票不得延期)。如需再次办理,须将原工作票终结,重新办理工作票。
安全帽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帽沿生产日期的永久性标志可清晰辨认,并经试验合格,在有效期内(安全帽正常使用寿命为出厂后个月)。
室内作业可佩戴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安全帽不能储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但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穿工作服(鞋)可以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或减缓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等因素伤害,属于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超出过有效期但试验合格的安全帽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