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济南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
在山东济南钢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置应当符合( )的要求。
济南钢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是( )。
在钢城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具备( )条件。
钢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最大允许存放量是由( )规定的。
在钢城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 )检查一次。
济南钢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在( )天气进行销售活动。
钢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从( )采购烟花爆竹。
在钢城区,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有( )标志。
钢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店面招牌应当( )。
在钢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发现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当( )。
济南钢城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距离要求,距离文物保护单位至少(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