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珠类产品是指燃放时从同一筒体内有规律地发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声响等效果的产品,要求C级产品总装药量≤()克。
C级烟花爆竹产品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m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挂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喷花类产品筒高超过外径()倍时,必须安装底座。
组合烟花主体高度不应大于底面对角线长度最小值的()倍。
烟花产品的引燃时间应保证燃放人员安全离开,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引燃主体,爆竹类C级产品引燃时间应为()。
烟花产品的引燃时间应保证燃放人员安全离开,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引燃主体,组合烟花引燃时间应为()。
()产品可以无引火线。
组合发数≥()发的组合烟花,必须安装主引火线和备用引火线,且引火线位置必须醒目或有明显标记。
手持喷花类、吐珠类、线香类产品手柄或手持部分()内不得装药或涂敷药物。
内径为30mm的组合烟花最低发射高度应≥()。
组合烟花发射偏斜角应不大于()。
组合烟花类产品威力相差很大,产品(),威力越大。
烟花爆竹产品中禁止使用()原材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 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 358—2011)规定,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单元上不必标识()。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伤人、火灾的危险,其中()产品燃放后果最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