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宣告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确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工会组织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
1988年9月,全国总工会十届六次执委会议审议通过(),确立了工会改革的基本框架。
()确立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
(),召开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于()审议通过。
推进党的群团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这条主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国总工会印发《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
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由()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协商确定。
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包括()。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