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任何单位、个人(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 )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 )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 )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 ( )责任保险。
( )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 ( ) 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 )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应当建立单位( )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单位( )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应当建立单位( )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 )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