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 )个月报批。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 ),会议有效。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 )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 )至少讲 1 次党课。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正式党员不足( )人的党支部,设 1 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 )个。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 )召开一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 )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支部应按照规定,向( )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 )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 ),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该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有正式党员(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 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