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工作先进支队、大队、站的表彰奖励办法由各总队制定。( )
事故责任追究由组织事故调查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以事故调查结论为基本依据,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由事故调查单位具体承办。( )
发生由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和人员承担责任的事故,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或者误报、漏报、延报事故情况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与领导无关。( )
组织应急救援不力,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破坏事故现场、销毁相关证据、违规发布事故信息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包庇事故责任人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与领导无关。( )
发生事故特别是灭火救援事故、执勤训练事故,非因失职渎职、指挥错误、处置失当和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可以视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
社会事故由事故当事人和领导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事故责任追究由组织事故调查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以事故调查结论为基本依据,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承办。( )
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训练总队应当根据安全训练,开展安全管理理论学科建设。( )
对担负安保任务的,应当督导其在坚决完成任务的同时加强自身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