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管理局应当在受理航空安全员执照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为其颁发航空安全员执照。地区管理局依法作出不予()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在获得航空安全员执照后方可进行实习飞行,实习飞行不少于()小时。实习飞行结束后,由教员实施考核,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颁发执照的地区管理局提交实习飞行考核报告。
申请人在获得航空安全员执照后方可进行实习飞行,实习飞行不少于 60 小时。实习飞行应当自获得执照之日起()日内完成。
申请人实习飞行考核合格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自收到实习飞行考核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其航空安全员执照进行实习飞行考核签注。
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申请变更执照姓名的,申请人应当向颁发执照的地区管理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附有效执照、有效体检合格证和()等复印件。
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申请变更工作单位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向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包括执照持有人有效执照、有效体检合格证和()。
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申请补发或者换发的,应当向颁发执照的地区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写明()。换发执照的,应当在领取新执照的同时交回原执照。
航空安全员的训练种类包括初任训练、定期训练、日常训练、()和执行岗位任务所必需的其他相关训练。
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按民航局规定的训练大纲要求进行,包括理论学习和体、技能训练,初任训练采取集中脱产方式,训练持续时间不少于 60 日,总小时数不少于()小时;
初任训练考试考核合格者由航空安全员训练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颁发之日起()个月。
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自首次取得执照之日起每()个月内应当完成定期训练及考试考核,由考官对其执照进行训练记录更新;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训练的执照持有人可以申请补正,但应当自规定时间到期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补正,补正训练及考试考核仅可申请 1 次。
航空安全员定期训练按民航局规定的训练大纲要求进行,包括理论学习和体、技能训练,定期训练采取集中脱产方式,训练持续时间不少于()日,总小时数不少于 160 小时;
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自取得执照之日起每 12 个月内应当完成日常训练及考试考核,由()对其执照进行训练记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