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 ]群众路线。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 ]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 ],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以[ ]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 ]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 ]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 ]。
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党员不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 ]开除党籍。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