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国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对调查组提出的调查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代替应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消防设施3m内不得堆放杂物、材料等。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可以在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或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两者之间任选一种。(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必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火场上扑救原则是先人后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控制后消灭。
误吸入煤气等有害气体,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服从管理,所以对违章指挥仍要服从。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中介机构负责。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不准用水扑救。
发生危化品事故后,应向上风向疏散。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物质的燃点越低,越不容易引发火灾。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场所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