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银行卡发生被盗遗失的情况,要及时向发卡机构办理挂失手续。
持卡人如遇银行卡被ATM吞没时,应及时与ATM所属营业机构联系,并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营业机构办理领回手续。
持卡人对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因持卡人不慎泄露密码而引起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卡片作废、销毁均由柜面柜员负责进行。
借记卡、贷记卡都属于银行卡,他们都具有转账结算、储蓄汇兑、透支消费等功能。
卡片出现损坏,持卡人只凭损坏卡到发卡网点即可申请换领新卡。
USBKEY和K令牌应视同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实行专人管理,出入库登记制度。
挂失补卡后,借记卡功能开通/关闭交易开通的功能会联动变更到新卡中,不需客户再到柜面办理。
销卡及挂失换卡时不会校验电子现金是否有余额。
银行卡账户为银行止付及司法冻结状态时,换卡/补卡交易失败。
本行ATM机具既可以办理电子现金圈存业务也可以办理电子现金圈提业务。
若一个客户有多个账号,短信签约可以分别签约不同的手机号码。
自助注册个人网上银行的客户可以使用转账汇款功能。
个人客户要注销网银,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注销。
客户在签约电子银行服务时不需要提供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