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确不涉及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的客户承接的专项债券项目,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若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 或项目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以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各级行可按市场化原则向客户提 供配套融资。剩余专项收入应与我行融资本息相平衡。
依据《关于全力打造“农地银行”特色品牌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对纳入省级 (含)以上“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以及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的项目, 综合偿 债备付率可按不低于1.1掌握,且不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限制.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 合理核定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链条企业的授信额度,基于供应链上下游交易情况,对不同主 体分别实施额度管理,满足供应链有效融资需求。其中, 对于由核心企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的供 应链融资业务,应全额纳入核心企业授信进行管理,并遵循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依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集团客户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 集团客户应识别至集团客户最终 实际控制人:国有企业集团应追溯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构直接控制的企事业法 人;民营企业集团应追溯至实际控制企业的自然人;外资参股或控股集团可追溯至境内的实际控 制人,但应关注其境外公司的背景、信用评级、经营和财务、担保和重大诉讼等情况,尽最大努 力将集团境外机构纳入识别范围。
贷款逾期是反映客户风险的客观信号,贷款是否出现逾期和逾期时间长短,应作为银行贷款分类 时的重要参考。
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绿色信贷指引(2021年修订)》, 对B类或C类客户(项目)控制环境和社 会风险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将动态评估结果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并在贷款“三查”、资金定价、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