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他行或社会清分机构清分后调入,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必须由本行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保证冠字号码可追溯查询。( )
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中心假币实物的保管人员与《假币代保管登记簿》保管人员可以互相兼任。( )
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中心上缴到人民银行的100元假币,应不加盖“假币”印章。( )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使用的现钞处理设备的测试升级情况要有书面记录,以备查阅。( )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使用的现钞处理设备的鉴伪能力定期进行技术升级,一般每年至少 1次。(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办理假币收缴业务时应使用《假币收缴凭证》。(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在营业场所外(宣传、咨询)时发现假币,应当办理假币收缴。(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不宜流通的人民币交存银监局,防止将其对外支付。(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清分中心发现的伪造币和变造币分开封装进行解缴。(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营业结束次日,将清分设备和点钞机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通过各类(U盘或联网)方式导出到PC端或服务器。(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预案,防止冠字号码数据信息丢失。( )
银行业金融机构由本行清分并对外支付的现金(包括本行营业网点自主清分和现金中心集中清分),由本行记录冠字号码。( )
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的10元及以上面额必须经过机械清分。( )
应用于2015年版人民币100元正面主景采用凸版印刷,用手触摸,具有明显的凹凸感。( )
有些第一版大面额假欧元使用了民用全息贴膜,虽然与真钞有差异,但对公众有一定欺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