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管辖通常是指对于同一国际民商案件,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主张管辖权,同时不否认外国法院享有管辖权的情况。
中国在加入《华盛顿公约》时,只承诺考虑将产生于征用和国有化有关补偿的争端提交中心管辖。
当事人选择CISID仲裁,并不排除其他救济方式。
外资准入制度是指资本输入国对外国投资进入本国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所作出的限定和规范,是各国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的核心环节。
发展中国家大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外资审批制度。
除了特定领域,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外资准入给予国民待遇,适用于内国投资的法律制度一般也适用于境内的外国投资。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在投资范围和领域方面,只列明外资可以自由进入的产业目录清单,凡清单未列入的均不对外资开放。
国有化和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将私人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收归国有。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了国际授权的程序,替代了各缔约国的专利局行使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对于作品的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起源国是否存在保护。
根据《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本身,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对于未承诺的服务部门,WTO成员无义务使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市场。
国际商事惯例经国家认可或当事人选择适用,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最对其没有必须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
TRIPS协定将现行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项下的义务,视为TRIPS协定成员的最高标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