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物上不得站人,作业人员不得利用吊钩上升或下降。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才能用起重机械载运人员。
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
挖掘机行驶时,铲斗应位于机械的正前方并离地面1m左右,回转机构应制动,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0°。
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应将料斗升起,挂锁保险链,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将料斗提升到上止点并挂锁保险链。
拉磨尾绳不应少于1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绳圈外侧,不得站在绳圈内$;$当磨绳上的油脂较多时应及时清除。
受过一次强冲击或做过试验的安全帽如外观完好无损坏则可以继续使用。
自锁器与安全带之间的连接绳不应大于0.5m,自锁器应连接在安全带挂钩上。
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在65°至75°之间,作业人员应在距梯顶1m 以下的梯蹬 (踏棍) 上作业。
采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其尾部应设置警告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应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必须捆绑牢固。
自卸车、挂车、平板车、起重车、拖拉机等工程车或农用车不应载人。
挖掘区域内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不得擅自敲拆,在不破坏物品的前提下可继续施工。
基坑边坡应进行防护,防止雨水侵蚀。
人工开挖基坑,应先清除坑口浮土,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应自上而下进行开挖,不得采用掏空倒挖的施工方法。不同深度的相邻基础应按先浅后深的施工顺序进行。
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