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超过投诉时效的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对已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的事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再次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其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对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伪报。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但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准予撤回。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 招标人一般应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确定。()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无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方式,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综合评估法。招标人自行选定的招标评标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予以补正。()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