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送贮废弃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物品所产生的费用,由( ) 承担。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工作实际,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
为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
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到所在地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 )日后的一个月内持公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 )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对其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应当由( )进行。
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中不包括( )信息。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由( )责令退运该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
( )有权对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 )标志。
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应当编制或者填报( )。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甲级、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 )的射线装置,应当依法实施退役。
国务院( )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