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属于特别法,其施行比普通法更严格。
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个光荣的义务。
中国的国防领导体制是固定不变的,自1954年确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后便沿用至今。
中国梦就是强军梦,也是强国梦。
抢险救灾、安保警戒等人民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不属于中国军队的战略任务。
战略目标不仅规定了军事力量建设发展的方向,同时也受到了拥有手段的制约。
战略指导对于国防强弱、战争胜败乃至国家存亡和民族兴衰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战略环境是制定战略的客观基础。
中国的国防政策要求我们在必要条件下可与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或加入其他军事集团以保 障我国安全。
抗美援朝的胜利可以称得上是1949-1953年间最大的国防建设成就之一。
我国在1949-1953年间胜利地完成了单一陆军向诸军兵种全面建设的过渡。
1978年改革开放时提出了建设中国“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1984年国庆阅兵35周年时,所使用的全部是国产的新式装备。
1985年,我国提出精干常备军和强大后备力量结合,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必由之路。
中国武装力量必须贯彻政治建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