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长大货物车的( )和回送,应根据总公司的调度命令办理。
途中检查站应按下列( )内容检查超限、超重车,并在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上记录、签认检查结果。
超限、超重货物变更到站时,受理变更的车站应对货物的装载加固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后以电报向铁路局重新申请,并注明( )。
( )货物禁止无确认电报装车。
托运人托运超长、超限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托运人应提供哪些资料( )。
托运人托运自轮运转超限、超重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应有自重( )固定轴距、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运行限制条件,以及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
托运人托运超限、超重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申请使用的( )及装载加固建议方案。
“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图中应标明货物的( ),并以“+”号标明重心位置。
使用( )装载的货物,装后货物底部与轨面的距离不得少于150mm。
运行有限制条件的( ),除有特殊要求外,禁止编入直达、直通列车。
超规规定( )车型装运的超限、超重货物,应开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专列。
超限货物装车前测量要求,在长度方面测量其( )。
超限货物装车前测量要求,在高度方面应自支重面起,测量其( )。
超限货物装车后,发站应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在( )上注明“超限货物”。
车站办理超限、超重货物发送、到达,应具备( )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