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损失鉴定一般应自编制货运记录之日起( )内完成,以“货物损失查复书”送有关单位。
发现货物被盗、火灾等情况,发现单位(人)应立即向( )部门报案。
责任单位收到定责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确定责任部门,超过30日仍不能确定责任部门的,列( )责任。
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的,车站均应在发现( )内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货物损失属于他站责任的,以查复书说明理由和根据,自收到案卷之日起( )内答复处理站。
货物在接取时发生的责任货物损失,由( )统计。
因货物运到逾期造成货物变质,列( )责任。
货物二级损失:损失款额1万元以上未满( )万元的。
对不能判明发、到站或托运人、收货人的无标记货物,应在( )、货物损失处理人员等不少于3人的情况下打开包装检查,寻找能正确交付的线索。
货物在货场内存放时发生火灾,货运记录应记明( )、货位原来堆放何种货物和火源等。
货物损失报告应由货运员或负责接取送达的物流企业相关人员在发现货物损失( )编制。
门到门货物运输在接取送达时发生的责任事故,责任部门列( )。
( )作为货物发生损失时的证明。
未编有记录的施封锁保管( )后,方可销毁或回收。
通过铁路货运电子商务系统网上办理赔偿的,应将( )加载至铁路货运电子商务系统上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