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规模种植贷”业务实施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合作社在鲁担智慧服务平台的开立的分簿账户作为粮食销售款的唯一回款账户,收到粮食销售商支付的款项由合作社支配,优先偿还贷款,也可用于分红和经营再投入,实现资金闭环运作。
根据《“粮食规模种植贷”业务实施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省农担公司各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合作社取得保单后向省农担公司做备案,放款后90天内收集完毕,作为保后管理资料留存,系统完善后,上传省农担公司系统。
根据“鲁担惠农贷-强村贷”金融服务方案(2023年版)规定,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准入条件为所在村党支部上年度星级评定“三星级”及以上,党支部书记上年度考评称职及以上;
“鲁担惠农贷-强村贷”中粮食种植类项目,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鲁担惠农贷-强村贷”金融服务方案(2023年版)规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及其注册的其他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因独立经营,同时在农商银行存在经营贷款的,要确保与“强村贷”无交叉关联关系,严禁“个贷企用”。
在办理“鲁担惠农贷-强村贷”时,要积极引导合作社购买农业保险,有条件的县(县、市、区)可将保险受益人设置为省农担公司。
根据绿色产业贷相关规定,同一借款主体在省担保集团备案的所有原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不高于1000万元。
绿色产业贷”管理办法中,省财政对人民银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1年期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给予25BP的贴息(满1年期全额享受贴息,不满1年期的按实际使用期限等比例计算)。
“绿色产业贷”业务代偿率=合作期内农商银行“绿色产业贷”产品累计发生代偿的本金/合作期内该产品累计解除担保责任的本金×100%。
预制菜产业贷仅限用于满足预制菜产业链及上下游经营主体流动资金周转。
预制菜产业贷款用于日常周转经营的,贷款额度按照近6个月经营性收入结算流水/货款周转率和自身净资产的50%孰低原则确定。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不得办理展期。
根据《关于个人信用贷款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个人信用贷款担保方式即为“信用”,无需配偶签订保证合同。
对城镇化进程快、城区市场潜力大的农商银行,在保证农区基本金融服务基础上,将客户经理资源进一步向城区倾斜,原则上城区客户经理占比不低于全部客户经理的40%,实现人员配备与信贷业务相匹配
退役军人创业贷管理办法中,个人或小微企业已申请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且尚在还款期限内的,可以重复申请退役军人创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