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部分被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
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
“一五”计划开始实施后,旧中国重工业过分落后的面貌和不合理布局有了大改观。
农业合作化使中国农村完成了从几千年的分做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
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在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工商业企业的性质不变,企业在原料供应、生产计划、销售及价格上仍然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起来后,企业家的利润由资方股息红利转变为定股定息。
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的设想,是由马克思、恩格所提出的。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确定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
中共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方针和新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
为了帮助广大人民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判断人们言论和行动的是非、辨别香花和毒草,毛泽东提出了六条政治标准,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
20世纪50年代末的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留下了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