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关于印发消防救援队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会议分类,消防救援队伍会议主要为二、三类会议。
《关于印发消防救援队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关于印发消防救援队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三、四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5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340元/人天、伙食费80元/人天、其他费用80元/人天。
《关于印发消防救援队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各单位召开会议的部门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填写《会议费结算单》,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等附件。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四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500元/人天。
四类会议费住宿费标准为350元/人天。
会议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等其他要求,按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消防救援队伍会议费管理规定》执行。
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消防救援队伍培训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院校学历教育。( )
各单位培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后施行。( )
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 )
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培训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