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设“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资金监控系统,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植入资金安全监控规则,实现事前内控监察、事中预警监控、事后常态监督,并动态优化监控规则,提升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级单位要从严管控电子钱包开立,加强数字货币管理。结算钱包根据支付需要从一般账户兑入数字货币,并通过手工或定时自动划转等方式,将日末结算钱包数字货币余额兑回基本账户。
各级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岗位交接机制,资金管理岗位人员轮换、交流或休假时,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手续,认真核对会计资料,明确交接责任,并指定专人对其业务期内所经办业务开展稽核检查。。
特定供应商白名单由公司总部维护,财务管控系统提供特定供应商白名单维护功能,并通过接口发送至资金结算系统,资金结算系统根据特定供应商白名单进行支付指令的比对校验。
各单位不可收取商业承兑汇票,可收取用户直接向供电企业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各级单位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承办的的担保业务提出申请,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做好担保事项的后续跟踪及风险监测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40%。
各级单位对控股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额不得超过控股权比例应承担的债务总额,同时其他股东须按所持股权同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受理人收到担保申请人有关资料后,由业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只可由各级单位自行开展。
金融机构发现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分包单位,由施工分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分包单位所有。
公司总部作为公司资金管理决策、资源配置、运作调控和信息集成中心,负责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管理流程、完善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组织开展资金安全检查,督导各级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各二级单位要将公司统一制定的资金支付事中预警规则全面嵌入各类经济业务事项涉及的财务和业务信息系统,并根据本地管理实际动态细化监控规则。
各级单位会计科目新增、变更、冻结时应上报国网财务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