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方可离开。( )
动火作业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大于5米,动火作业人员动火工作应戴护目镜。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消防设施( )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方可离开。( )
依据线路安规,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可以签发动火工作票。
依据线路安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依据线路安规,动火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动火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工区)实行“双签发”。
依据线路安规,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依据线路安规,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依据线路安规,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清理现场后即可离开。
依据线路安规,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可不必检查其他防火安全措施,但需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依据变电安规,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可以签发动火工作票。
依据变电安规,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依据变电安规,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依据变电安规,二级动火时,工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