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 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 ) 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所属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 ( ), 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 (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 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应当采取液位报警、联锁、紧急切断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 燃、有毒气体泄漏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应当设置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中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 危险源,应当配备 ( )。
经加工后的易燃易爆原材料、辅料和半成品因工艺需要存放或保温时,应有防止自 行分解或加热分解而导致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时,应距 离加热器 (包括暖气片)和热力管线 ( ) mm 以上。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 ( )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 ( ) 年备查。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 ( ) 日内,将购 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凭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 量运输。
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收货单位应当进行验收后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上签注,并在 ( ) 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 ( ) 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 人员许可证》后,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
所属企业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 地 ( )监督销毁。
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 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 ( )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