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作业区域,可以同时进行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危险性作业。
作业审批、办理人员无需了解现场作业环境,无需核实安全措施即可授权作业。
安全措施、安全作业方案在编制时,必须做到危险源辨识充分,安全风险评价准确。
进行危险性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无需对作业人员与监护人进行施工前交底和必要的安全教育。
进行危险性作业前,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具,无需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作业监护人员无需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置能力。
作业现场可以有杂物、积油、闲散器具。
在进行危险性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
作业前与生产系统联系、确认信息沟通、交流的方式、渠道。
危险性作业负责人、作业点车间负责人无需现场审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即可开始作业。
坚持检维修现场人员最小化原则,同一现场作业区域特级动火、堵漏等作业半径内,可以大量人员聚集,作业面不可以超过 6 人。
作业人员可以擅自扩大作业区域、变更作业内容,私自延长作业许可时间。
作业人员可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随意变更作业程序。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可以离开作业现场。
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程序存在缺陷隐患时,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