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未按《井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开钻(开工)验收、钻开油气层验收和技术交底,扣除责任单位井控考核分( )。
《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指令承包商或现场监督违反油田井控要求作业处罚,扣除责任单位井控考核分( );扣发责任人业绩奖金5000元/次。
《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井控组织机构、职责、履职清单未落实,未成立井控管理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为准),扣除( )井控考核分2分/项次。
《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应持井控培训合格证上岗的人员未持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对( )通报批评。
《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井场不满足井控安全要求,也未按管理程序报告批准就施工,扣除责任单位井控考核分( )。
《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现场监督未按《工程监督旁站清单》要求对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督,扣发现场监督业绩奖金( ),扣除安全环保与工程监督中心井控考核分( )。
《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违规责任追究》,违规签批或签批违规的井控相关措施、方案、报告、文件等,扣发责任人业绩奖金( )。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井队井控组织机构不健全,各岗位井控职责不明确,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 )元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钻(试、修)井液pH值、除硫剂储备不符合设计要求,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 )元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胶液加入流程、倒(灌)浆流程和起下管柱(线缆)计量方式不符合油田要求,影响液面的准确计量,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 )元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目的层起管柱(线缆)、测井期间,( ),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 )未按要求坐岗,未及时发现异常。发现异常未及时报警,填写虚假坐岗资料,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 )未按细则要求定期检查坐岗记录并签字确认,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泥浆罐液面标尺不能直读液量、液面报警装置不报警(包括不便于使用的)、报警门限值设置不合理,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 )人民币。
《承包商井控违规责任追究》,未按细则要求开展防喷演习,( ),追究井队所属承包商违约责任,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工况条件不允许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