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执法机构整合完毕后,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对“局队合一”体制,认识正确的是(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省、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原则上( ),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 )。
以下几项制度中,不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要求建立或实行的是(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要求,到( )年年底前,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要基本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在我国进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措施之一是全面完善监督机制,具体有( )。 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岗位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②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下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责令纠正;必要时,可由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直接予以处理。 ③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12369”举报热线等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防止、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要求,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地方机构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机构改革的内在联系,做到协调一致、统筹推进,于( )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下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 );必要时,可由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直接予以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与( )之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无缝衔接。 ①公安机关 ②人民检察院 ③人民法院 ④监察委员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整合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以( )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 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各地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地方有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已经实行更大范围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 )继续探索。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主要职能是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 )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①污染防治 ②生态保护 ③核与辐射安全 ④安全生产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省级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加强对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 )。监督指导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稽查和培训。 ①业务指导 ②直接领导 ③组织协调 ④稽查考核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执法事项主要由(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 )集中行政执法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推动行政执法队伍综合设置,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4号)指出,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市县级执法力量,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强化属地执法。( )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