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各省内( )统筹地区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2023年底前,各省内所有统筹地区改革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中共济保障待遇要兑现到位,把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
.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 )以上。
.优化经办流程,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等作为有效凭证,按照“( )”的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按规定将符合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政策的医疗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办理,参保人员因故无法直接结算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可依托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至( )的医疗费用明细、诊断等就诊信息实现线上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和清算过程中形成的( )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指定的线上办理渠道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 )内办结。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 )。
.提供( )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时,应专病专治,合理用药。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指引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预付给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用于支付参保地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的资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原则上根据上年第四季度医保结算资金月平均值的( )核定年度预付金额度,按年清算。
.省级经办机构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下载预付金额度调整付款通知书,应于( )个工作日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参保地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金全部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对省级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单和用款申请计划审核无误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划款。
.省级经办机构完成付款确认时,应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内输入付款银行名称、交易流水号和交易日期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原则上各省应于每年( )月底前完成年度预付金调整额度的收付款工作。
.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接到国家级经办机构下发的预付金额度紧急调增通知书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预付金额度及调增资金的付款和收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划拨及收款信息反馈到省级经办机构,省级经办机构同时向国家级经办机构反馈到账信息。
.各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 ),制定本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