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抗组织审查,有以下(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三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 )。第六十四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五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 ),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七十五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拒不执行党组织的( )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七十九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 )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八十二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 )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四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 )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七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存在以( )等名义变相送礼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九十八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一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以下(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需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第一百零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一百零九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情节严重的,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一十五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有以下(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八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以下(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