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有足够的照明。
B、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x,以满足人员密集区域的疏散照明需求。
C、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楼梯间,不应低于 10.0lx),保证人员在楼梯间等关键区域的安全疏散。
D、
避难层(间)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x,为避难人员提供必要的照明条件。
E、
灯具的照度应在系统调试时进行测量和调整,使其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确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