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E、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3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