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月末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计算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
B、
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逾期将押金没收时,对应应缴纳的消费税相应记入“营业外支出”
C、
包装物已经作价销售,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逾期将押金没收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根据借贷差计“营业外收入”
D、
委托加工产品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收回应税消费品时,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