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制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
股份制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D、
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