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依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
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取得的不竞争款项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