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综合分析题(历年考题,修订)】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有产品适用13%增值税税率。 2023年10月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家具一批,收到含税销售货款113万元,未开具发票。 以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家具一批,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226万元,截至月末未收到代销清单,未收到款项,未开具发票。 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家具一批,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339万元,约定收款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家具已发出,未收到款项,未开具发票。 请计算甲公司申报缴纳2023年10月增值税时,以上交易事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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